2013年4月11日 星期四

文創難速成,產值待耕耘


文創難速成,產值待耕耘
發展扶植「文化創意產業」(以下簡稱文創產業),是政府這幾年來的重點工作,也是我們在電子資通產業,不論品牌或代工在國際市場節節敗退,生技產業又看不到黎明時,產官學界希冀快速能有產值的一個希望。不過憑心而論,如果我們寄望「文創產業」可以速成,可以立竿見影,那我們很可能會失望了。
文化是一個民族將生活的知識、傳統、習慣,乃至宗教持續內化的一種永恆工作;須要長期的深入、沉澱、累積而成,只有經過夠長久的歷史,才能看到一點點的結果,但這個結果是可以傳之永遠的文明。
要有很多歷史、很多傳統和很多文明的洗禮,才能造就有足夠人文素養的個人;有充份人文素養的個人,才能有一點點的品味和風格。「文創產業」是要將個人或少數人的品味經由不斷撞擊、淬練,產生一個既有功能又有風格的產品,再因這個產品風格的獨特性,經過量化商業生產,成為普羅大眾追求的時尚商品。像蘋果的iphone, 既是一個通訊電子產品,也可說是一個文創的代表性作品;因為它完全肇始於賈伯斯個人的品味,賦予產品特有的風格,量產後成為全球大眾趨之若鶩的熱門商品。而造就賈伯斯的個人品味,除了長久以來美國所累積的科技創新文化外,賈伯斯大學曾修習富涵東方文字之美的美術字課程,以及曾遠赴印度拜師學習印度文明中的靈修。這些都讓我們瞭解一個人品味的養成是何等的不容易,沒有深沉文化的底蘊,傳統文明的浸淫,是無法畢其功的。
「文創產業」發展的困難,不像一般的科技產業,只要投入足夠的資源,就能吸引人才、技術,克服環境和法令的限制,一步步建立其規模。而且科技產業的製程和效能都比較容易複製,專利與技術更可以轉移或購買。像韓國傾全國之力,可以打造出「三星」這種垂直、水平整合,大小通吃的科技產業巨獸。「文創產業」難就難在除了一般性資源外,還要有「創意人才」,而「創意人才」除自身具有的天賦外,背後也須有堅實的「文化」做根基,而「文化」來自悠久的歷史與傳統,人才經過文化歷史的薰陶,滋養了充足的人文素養,才會有品味,之後創造出有風格的產品,進而把這些產品的製造變成一個產業鏈,成就了「文創產業」。
如果從「文化」層面來看台灣,1624年荷蘭人正式以台南地區為中心統領台灣之前,台灣只有原住民的南島文化,荷蘭人在台灣的38(1624~1662)帶來了基督教文化以及招來大陸東南沿海的漢人參與墾植,收取稅金;而後明鄭時期,在台灣只有21(1662~1683);康熙復台至日本領台,雖超過 200(1683~1895),不過大都只是漢人渡台開墾,到1874年沈葆楨為防日本覬覦台灣,才進行防務整備與基礎建設,1884年後劉銘傳繼之。而後日本領台50(1895~1945),更積極著力於台灣的現代化。所以台灣在近四百年,迭經不同的統治者,可以說是一個多元民族,多元文化的移民社會;但因人口還是以漢人為主,文化上,還是以中華文化影響最大,所以可以勉強的說,台灣文化還算是具備悠久歷史文明的「準中華文化」。
有了長久的文化傳統,接著是「創意人才」。在台灣,創意人才似乎潛伏於各角落,且拘限於單一的創作性工作。我曾到苗栗通霄拜訪過一位師侍朱銘大師 15年的木雕藝術家,通常一個木雕師學藝,三年四個月就可以出師,獨立作業,他卻追隨朱銘先生達15年,現雖也髮鬚斑白,卻仍創作不懈,純樸的外表下,仍有一股對藝術工作執著的熱情,而且依然不斷吸收各種新知,互動之間,在在讓人從他聽似平凡言談中,感受到不平凡的品味與風格。當然他只是眾多尚未被發掘的人才中的一個,一定還有許多隱藏在不同角落值得開發的璞玉。
怎樣利用我們歷史文明和傳統文化的優勢,去培育或整合人才的品味,創造出有風格的產品,形成大眾認同追求的風潮,最後變成一個產業,這是過去從沒有過的經驗,即便有,也都是偶然形成,無心插柳的結果。更何況每次蘊育的文創產品,很多只能產生短暫的熱潮後,就被市場棄如蔽履;能流傳長遠,甚至變成未來人類生活的一部份,實在少之又少。
「文創產業」好像是台灣未來不得不做,也不能不推動的工作,但要怎麼做?如何做?我們的優勢在那裡?弱點在那裡?這個產業不是花錢就可以水到渠成的,它是一個要高度智慧,且要長期經營才能慢慢見到成效的。
2012/8/22 王炘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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